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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五月初認識了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,脾氣溫和,談吐也有內涵,擁有十足的宗教家氣息,他是我前小舅的妹婿。

    為了小女,很多人都盡了一分心力,在此先感謝小女的兩位阿姨、姨丈、舅舅、舅媽、外公、外婆還有小女一、二位好友;但是,事情終歸是我自己必須承擔和解決的。

    自己曾經做過類似心理輔導的張老師義工,當五月十日小女的姨丈(就是這位充滿宗教愛心的基督徒)撥冗一整個下午跟我詳談,他本著基督徒應有的愛、寬恕為出發點,點撥了我思緒上很多的盲點,呈現我的一面鏡子,讓我省思很多,以下是我省思的過程。

    既然,我宣稱可以無條件的付出對女兒的愛,那有什麼不能犧牲的(說犧牲就不算犧牲了,找不到更適切的用語),應該說:有什麼不能為她做的,還需顧慮自己什麼,事實上,只要我向前妻低頭哀求,畢竟我是女兒的父親,一定有辦法讓前妻首肯—--讓我跟他們住在一起,陪女兒走完青春期的重要幾年,就看我願不願意委曲求全(唉!腹笥窘迫,辭不達意,什麼跟什麼,要心誠悅服歡喜的去做才對)!說實在;當時我有一股衝動想馬上找我前妻出來談,什麼條件我都答應!

    可是,我畢竟忍住了幾分鐘,心理不斷揣摩著未來相處的各種可能情況,這不像打一針或被狠揍一頓,忍一下就過了,我怕萬一……,我怕萬一……,猶豫了好一陣子!突然,前小舅插嘴說:就當作植物人過咩(嘿嘿!被宗教家妹婿的眼神氣色給彈了回去),宗教家接下來講了一段話:不平凡的人,老天就是會給不容易的考驗,他在鼓勵我應承;我又猶豫又沉思,很認真的考量,萬一哪天我又受不了了,怎辦?結果會不會更糟糕?畫虎不成反類犬?

    最後,我心裡吶喊著,神啊!我畢竟只是一個很平凡的人!雖然我很努力的修養,可是我還是沒辦法達到菩薩的心腸和氣度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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